南通廉租房保障申請流程+材料 南通公租房在哪申請


南通廉租房保障申請流程+材料 南通公租房在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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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廉租房保障申請流程+材料 南通公租房在哪申請】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 。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領取《南通市市區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南通市市區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審批表》,如實填寫后交回,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的戶籍、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離婚的 , 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者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以及離婚后的婚姻狀況) , 贍養、撫養、扶養關系證明;
2.家庭房產狀況證明,包括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及其他各項相關材料上有記載的房產證明資料 。私有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購房協議;租住公房的,提供租賃協議;已出售的,提供相關機關的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提交單位住房分配情況證明;農村住房提供建房審批表 。
3.家庭成員從業及收入情況證明;
4.低保、特困、殘疾等特殊困難家庭以及軍、烈屬等優撫對象證明;
5.戶籍從異地遷入的,應當提供原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是否享受住房保障情況證明;
6.屬本細則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應當提供住院病歷、醫療費用正式發票等證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申請人應當向受理機關如實申報家庭人口、人均收入、家庭住房、家庭資產等信息,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
(二)初審 。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就申請家庭的戶籍狀況、房產狀況、人口狀況、收入狀況以及資產狀況等申報情況進行調查,提出初審意見,同時將申請家庭的情況在其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的社區和工作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公示有異議的,應當書面向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證據材料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自接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 。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在公示期滿之日起3個工作日將申請材料、初審意見和公示情況一并報送所在區民政部門 。
(三)家庭收入審核 。區民政部門在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轉送的申請材料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家庭的人均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查,提出審核意見 。符合條件的,將審核意見連同相關申請材料一并報送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 。
(四)住房狀況審核 。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收到區民政部門報送的審核意見等材料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 , 對申請家庭的住房狀況進行核實,提出審核意見并報市房產管理局 。
(五)集中公示 。經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由市房產管理局定期在市主要媒體上集中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公示有異議的 , 應當書面向市房產管理部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證據材料 。市房產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 。
(六)審核批準 。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市房產管理局應當在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審核批準,并向社會公告 。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民政部門、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以及市房產管理局經審查 , 認為申請家庭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相關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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