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法》中有哪些假期?( 二 )


6、工傷假:《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單位工作年限5年一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的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的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30年以上的為30個月 。
7、年休假:《職工帶薪年休假條列》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假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
8、事假:事假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請事假,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 。關于事假的待遇,國家沒有明確規定,是企業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合同中約定,同時在公司的規章制度應有明確規定的 。新勞動法規定員工請事假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8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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