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調整工傷認定管轄通知 2021天津市工傷鑒定等級


2021年天津調整工傷認定管轄通知 2021天津市工傷鑒定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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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關于調整我市工傷認定管轄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進一步提升工傷認定工作服務效能,保障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依法確診職業病后能夠及時、就近辦理工傷認定事項 ,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市政府令第14號)有關規定,現就我市工傷認定管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基本管轄
 ?。ㄒ唬┰詒臼猩枇⒌羌塹撓萌說ノ唬ㄒ韻錄虺啤氨臼杏萌說ノ弧保┕ど巳隙üぷ?,由參加工傷保險地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人社局”)負責;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本市用人單位,在本市生產經營的,由設立登記住所地所在區人社局負責 。
 ?。ǘ┍臼杏萌說ノ簧枇⒌乃洳瘓弒付懶⒎ㄈ俗矢竦烊∮抵湊盞姆種Щ梗ㄒ韻錄虺啤氨臼蟹種Щ埂保┕ど巳隙üぷ?,由參加工傷保險地所在區人社局負責;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主體機構設立登記住所地所在區人社局負責 。
 ?。ㄈ┰諭饈∈猩枇⒌羌?、栽r臼寫郵律疃撓萌說ノ患捌浞種Щ梗ㄒ韻錄虺啤巴饈∈杏萌說ノ弧保┕ど巳隙üぷ? ,由參加工傷保險地所在區人社局負責;未參加工傷保險,由生產經營地所在區人社局負責 。
 ?。ㄋ模┍臼薪ㄉ柘钅拷ㄖ蹬┟窆さ墓ど巳隙üぷ? ,由建設項目坐落地所在區人社局負責 , 也可以按照本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由對用人單位具有管轄權的區人社局負責 。
 ?。ㄎ澹┲骯と啡瞎ど撕笊昵朐黽庸ど松撕Σ課壞模?由原作出認定工傷決定的市或區人社局負責 。
二、指定管轄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區人社局提出申請 , 由市人社局指定管轄:
 ?。ㄒ唬┓⑸?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傷的重特大事故,且傷亡人員的工傷認定涉及本市兩個及以上區人社局管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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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就近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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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本市工傷保險的本市用人單位、本市分支機構、外省市用人單位,其設立登記住所地、坐落地、生產經營地、參加工傷保險地跨本市行政區域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就近管轄 。
【2021年天津調整工傷認定管轄通知 2021天津市工傷鑒定等級】 ?。ǘ┚徒芟皆?
符合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機構),可以在設立登記住所地、坐落地、生產經營地、參加工傷保險地中,選擇任一相關區人社局作為工傷認定管轄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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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機構)申請工傷認定就近管轄,應向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具有管轄權的區人社局提出申請,填寫《天津市工傷認定就近管轄申請表》(見附件)并提供相關材料;申請變更就近管轄,應向現管轄區人社局提出申請,填寫《天津市工傷認定就近管轄申請表》并提供相關材料 。區人社局應在收到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信息審核,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 并告知申請單位,用人單位(機構)應及時將工傷認定管轄變化情況告知職工 。
用人單位(機構)工傷認定管轄發生變化,不在本通知第一條基本管轄范圍內,受傷害職工或其近親屬申請工傷認定的 , 可以向對用人單位具有工傷認定管轄權的區人社局提出,也可以憑相關材料就近向本市居住地所在區人社局提出 。
四、工作要求
 ?。ㄒ唬└叨戎厥? ,強化責任擔當 。調整工傷認定管轄是我市提高工傷保險依法行政能力、優化我市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 , 各區人社局要認真學習領會、深入貫徹落實,確保各項政策落細落到位;要廣泛開展宣傳,確保政策知曉度;要提升服務能力 , 讓工傷保險成為本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助推劑 。
 ?。ǘ┟芮行鰨繁U唄涫?。各區人社局要暢通渠道、建立臺賬、加強交流,切實將惠企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對符合就近管轄的 , 快速審核辦理、及時維護系統信息;對建筑業農民工和用人單位(機構)管轄變化后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實行首問負責制,確保工傷保險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
 ?。ㄈ┗剿?nbsp;, 提高服務能效 。各區人社局在執行新的政策過程中,要善于發現問題,總結先進經驗 。對于存在的問題,要轉變思路思維,完善方式方法 , 確保政策平穩有序運行;對于先進的經驗,要及時歸納分析,大力推行推廣,持續提升工傷保險管理和服務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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