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開發區戶口轉入新城區指南 武漢新城區戶口遷入中心城區


武漢開發區戶口轉入新城區指南 武漢新城區戶口遷入中心城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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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開發區遷往新城區落戶指南
一、申請條件
武漢市常住戶口人員,因房屋搬(拆)遷、購買房屋需變更戶籍地或遷往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戶口所在地 。
注:1、開發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其中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2、新城區含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 , 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 。
二、申報材料
1.《申報戶口登記表(遷移登記類)》 (必須)
2.擬落戶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必須)
3.擬落戶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必須)
4.房屋權屬憑證(必須)
5.房主書面同意書(必須)
6.親屬關系憑證(必須)
7.上述市內遷移,如遷往農村地區,還需一并提供遷入地街、鄉(鎮)政府同意接收證明及社區民警核實門牌號碼并簽署意見
8.父母離婚需提供離婚證、確定子女撫養權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民事調解書》《民事判決書》 。隨非撫養方落戶的 , 父母雙方應當同時到派出所簽署同意辦理落戶的書面聲明;
【武漢開發區戶口轉入新城區指南 武漢新城區戶口遷入中心城區】9.業務主體人照片(申請人本人持申報戶口登記表自拍照片)(必須)
三、收費標準
免費
四、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為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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