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社會工作人才培育引進激勵政策


潼南社會工作人才培育引進激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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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社會工作人才培育引進激勵政策】社會工作人才培育引進激勵政策
1.每年按照全區社會救助資金總額的1%安排專項預算,用于購買社會工作服務 , 以項目開展促進人才增長 。
2.對區內社會工作機構聘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在本機構服務且繳納社保滿3年),給予機構一次性激勵補助1萬元/人 。
3.每年組織社會工作執業資格考前線下培訓按照300元/人·天預算培訓經費 。
4.對區內開展志愿服務或社會工作的各類社會組織中取得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證書的在職工作人員 , 按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分別給予2000、5000、10000元一次性激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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