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時限


青島市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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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限
材料完整的,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
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規定的 , 工傷認定機構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或補正期滿后,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
【青島市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時限】對受理的原則上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原則上應當在7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
對事實不清楚 , 權利義務不明確,需進一步深入工傷認定調查的工傷認定申請,可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
工傷認定機構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工傷認定文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 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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