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區重點企業2022年春季招工補貼實施辦法


香洲區重點企業2022年春季招工補貼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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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區重點企業2022年春季招工補貼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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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區重點企業2022年春季招工補貼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轄區企業用工保障,根據《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府函〔2021〕137號)規定,制定本辦法 。
一、補貼內容
1.補貼對象:2021年香洲區規上工業企業 。
2.補貼條件:2022年2月1日至4月30日內,2021年香洲區規上工業企業招用新勞動力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新勞動力是指首次在本市參保的市外戶籍人員 。
3.補貼標準: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招工補貼 。每人享受一次 。
4.申請材料:
(1)重點企業招工補貼申請表;
(2)企業新招用員工花名冊 。
5.核驗信息:社保繳費記錄 。
6.申請時間和程序:補貼對象應在2022年6月30日前向區經辦機構提交申請 。
7.資金來源:由區財政統籌安排 。
8.其他:
(1)同一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的,本補貼與人力資源機構職業介紹補貼、招工補貼、勞務輸入就業補貼、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等同類型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
(2)東西部協作地區(遵義)勞動力就業相關補貼按其他有關規定執行,不重復享受 。
(3)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時段不納入補貼計算時間內 。
二、資金監管
1.補貼對象按照本指南規定申領補貼,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經核實提交虛假申請材料或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從核實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各項就業創業補貼 。
2.經辦機構通過電話抽查等方式,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監管 。抽查比例不低于資金支出總額度的5% 。對核查中發現的錯發、漏發行為,要及時糾正;對以不實承諾或欺詐、偽造輔證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就業創業補助資金支出的,要責令退回資金,依法予以處罰,并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不退回的,應提請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追回 。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移交案件 。
三、其他事項
1.補貼對象逾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申領補貼,視為自動放棄 。
2.因補貼對象原因,導致補貼支付失敗的,由經辦機構通知補貼對象限期3個月內處理,逾期不處理的,可由經辦機構終止支付 。
四、經辦機構
經辦機構:珠海市香洲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就業綜合服務部,電話: 2227191,地址: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5號 。咨詢監督電話:2227269 。
本辦法由珠海市香洲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
附件:1.2021年香洲區規上工業企業名單
2.重點企業招工補助申請表
3.企業新招用員工花名冊
附件:
1.關于印發《香洲區重點企業2022年春季招工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pdf
2.附件1:2021年香洲區規上工業企業名單.xlsx
3.附件2:重點企業招工補貼申請表.xls
【香洲區重點企業2022年春季招工補貼實施辦法】4.附件3:企業新招用員工花名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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