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及報名條件 浙江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二 )


4.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1:2比例折算成學校測試成績 。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00)×85%+學校測試成績(折合成滿分100)×15%
2.確定錄取名單
全程參加學校所有項目考核的考生 , 方可進入學校綜合成績排序 。
對于第一類考生 , 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 , 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分數優先 , 平行志愿”投檔規則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 。同分排序規則:學校測試成績、學校測試的筆試成績、高考成績 。
對于第二類考生 , 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組別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 , 我校追加計劃予以錄取 。
校招生工作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 , 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 , 辦理錄取手續 。
我校于8月5日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 , 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高考志愿錄?。晃幢讳浫〉目忌烧⒓颖臼。ㄗ灾螀^、直轄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
四、培養方案
我校將積極探索“招生-培養-就業”一體化、本碩博銜接的創新人才培養改革試點 , 打造學校人才培養高地 。強基計劃錄取學生按專業單獨編班 , 本科階段加強學科知識基礎 , 研究生階段注重國家戰略發展前沿領域研究 , 強化思想政治教育 , 厚植學生家國情懷 , 積極為學生進入國家關鍵領域、關鍵崗位工作創造條件 , 引導學生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 。強化全員全程全方位育人 , 配備一流的導師團隊 , 實行全程導師制 。強化科教協同育人 , 結合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集成攻關大平臺、之江實驗室等重大科研平臺所承擔的重大科研項目 , 通過科教協同和學科交叉加強創新能力培養 。暢通學生成長通道 , 設有竺可楨獎學金、十佳大學生等各類獎學金和榮譽稱號 , 本科階段在海外交流計劃、基層實踐計劃、國防軍工實習項目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 , 研究生階段加大經費支持力度 , 在博士生學術新星計劃、博士生海外聯合培養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 。在本科和研究生階段分別組織考核 , 實行動態進出機制 。
五、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直接或匯總各中學報考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后上傳至報名系統 。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 , 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 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 , 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 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已經入學的 , 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 , 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 。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 , 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 , 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轉專業 , 本科階段轉專業范圍原則上限于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內 。
(四)選拔測試期間 , 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 , 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
(五)學??己斯ぷ鞣桨缚赡軐⒁暠镜匾咔榉揽厍闆r作出相應調整 , 屆時將另行通知 。
(六)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 , 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 , 由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 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 , 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
(三)浙江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接受浙江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 并接受社會監督 。
七、咨詢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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