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 珠海市香洲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4月2日 珠海市香洲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文章插圖
珠海市香洲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2022年第30號)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需要,為繼續從嚴從緊從細做好香洲區疫情防控工作,加強酒店、公寓、民宿、出租屋(含網約房)等住宿行業場所的防控管理,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做好信息查驗
對于發現14天內有上海市、吉林省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行程卡有*星標)及紅碼、黃碼人員,應及時將其安置在臨時應急處置點,半小時內報告社區“三人小組”處置,不得拒絕接待;有外地行程軌跡(行程卡無*星標)的入住人員必須持24小時內在珠核酸陰性證明或采樣憑證;珠海本地人員須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采樣憑證 。
4月2日 珠海市香洲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文章插圖
香洲區鎮(街)各社區“三人小組”名單
二、嚴格做好入住登記
嚴格落實入住人員實名登記,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出發地、行程卡信息、核酸證明等信息 。
三、嚴格做好圍合管理
住宿經營單位實行場所圍合式管理,完善視頻監控設施,嚴格落實測溫、掃場所碼、出示行程卡、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從業人員落實核酸檢測“3天2檢”,疫苗“應接盡接”,嚴格做好自身防護 。
四、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強化住宿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動態掌握疫情防控政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好員工管理和健康監測,加強與屬地社區溝通報備 。
五、建立完善獎勵機制
對住宿經營單位或個人積極配合做好防疫措施的給予適當獎勵:及時向屬地社區通報入住人員,經判定應轉集中隔離的,給予適當獎勵;通報入住人員核酸檢測陽性的,給予重獎 。
六、嚴格執行懲處措施
住宿經營單位或個人拒不執行防疫政策,導致出現以下情形,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追究單位和責任人法律責任:因履行責任不到位導致脫管漏管,造成疫情傳播嚴重社會影響的;違反規定接待紅碼、黃碼人員和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市旅居史人員,未及時向屬地社區報告的;未落實從業人員疫苗接種、核酸篩查、健康監測等健康管理措施的 。
【4月2日 珠海市香洲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后續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調整 。
珠海市香洲區新型冠狀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4月2日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