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停在小區門口的車輛怎么處理交通違法 對于停在小區門口的車輛怎么處理


對于停在小區門口的車輛怎么處理交通違法 對于停在小區門口的車輛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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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門口也是通行路段 。根據相關規定及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規范 。機動車輛未按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影響車輛和行為通行等,屬于道路交通違章行為,應受到處罰 。同時,對駕駛人不在場或者拒絕將車輛移走的,可以由執法機關采取拖曳措施 。法律依據:《交通違章處理程序規定》【對于停在小區門口的車輛怎么處理交通違法 對于停在小區門口的車輛怎么處理】第二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民警在糾正、處罰交通違章時,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一)傳喚;(二)暫扣機動車、非機動車;(三)拖曳車輛、鎖定機動車車輪;(四)滯留機動車駕駛證副證或者正證、機動車行駛證;(五)收繳非法裝置或者牌證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民警可以指派清障車將車輛拖曳至不妨礙交通或者指定的地點:(一)在道路上違章停放,駕駛人員不在現場或者拒絕將車輛移走的;(二)因故障不能行駛且不能立即修復,無法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的;(三)因交通事故不能行駛或者需要進行事故檢驗、鑒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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