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12時起珠海進入小區和各類公共場所需出示48小時內核酸證明


4月11日12時起珠海進入小區和各類公共場所需出示48小時內核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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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因應周邊城市疫情形勢變化,現就科學精準落實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1.珠海市4月10日發布的通告執行時間延長3天,即延長至4月16日24時 。所有人員(中小學生及兒童除外)進入住宅小區、室內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核酸采樣證明 。
2.對近14天內(3月30日以來)有廣州白云區和海珠區旅居史的來(返)珠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不能外出)+7天居家健康監測,健康管控措施自離開廣州白云區、海珠區之日算起,第1、3、5、14天開展核酸檢測 。對近14天內(3月30日以來)有廣州其他區和佛山全域旅居史的來(返)珠人員,實施3天居家隔離(不能外出)+11天居家健康監測,健康管控措施自離開廣州、佛山之日算起,第1、3、5、14天開展核酸檢測 。上述人員抵珠后應第一時間在“珠海健康申報”完成申報程序,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實施集中隔離 。
進行健康申報↓↓
4月11日12時起珠海進入小區和各類公共場所需出示48小時內核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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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繼續做好圍合式管理 。村(居)、小區和各類公共場所,嚴格落實測溫、掃場所碼、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提醒出入人員正確佩戴口罩 。發現有上海市、吉林省和廣州市、佛山市旅居史的人員,行程碼帶星者和健康碼紅碼、黃碼人員,要及時報告所在社區 。對隱瞞不報造成疫情傳播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后續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調整 。感謝廣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4月11日12時起珠海進入小區和各類公共場所需出示48小時內核酸證明】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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