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育兒假期時長+對象


江西育兒假期時長+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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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育兒假期時長+對象
【江西育兒假期時長+對象】假期時長:每年10天
假期對象:3周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
《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1年9月29日修正通過,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關休假等福利待遇適用于所有符合本《條例》生育的在贛群眾;自《條例》公布之日起準備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群眾,適用本《條例》之規定;相關假期已經結束的不予補休 。
新《條例》共修改了36條,刪除了19條,新增了4條 。重點圍繞三個方面進行了修改:
一是明確實施三孩生育政策 。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同時明確依法收養子女的夫妻和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以及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
二是取消影響生育的制約措施 。為減少生育障礙,《條例》取消了與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適應的規定,取消生育審批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刪除征收社會撫養費、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處分和相應的法律責任等條款 。
三是增加婚假、產假、護理假,增設父母育兒假 。為有效減輕育兒過程中無暇照料的后顧之憂,《條例》規定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5天;增加產假9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30天,并規定3周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雙方每年享受育兒假各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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