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育兒假多少天?具體怎么規定


江西育兒假多少天?具體怎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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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育兒假具體怎么規定
育兒假
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給予夫妻雙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兒假 。
產假、婚假、護理假規定:
加大對生育保障的支持力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結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婚假);增加產假九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給予夫妻雙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兒假,以上假期基本都處于全國較高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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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影響生育的制約措施
取消生育審批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刪除征收社會撫養費、限制生育、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處分和相應的法律責任等條款,如有關《生育證》《生育服務卡》、計劃外生育、計劃生育協議等規定 。
生育登記和審批更便捷
優化生育登記流程,可以在分娩前、也可以在分娩后,可以通過線上、也可以線下登記,均可取得生育登記相應的回執:線上登記的,可通過江西省生育服務、贛服通、江西省衛健委官網等網上系統辦理;線下辦理的 , 可憑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含電子證照),到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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