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性贊助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贊助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企業發生的贊助支出,一般是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非廣告性質支出,具有無償性 。
企業所得稅不得稅前扣除的項目有: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
2.企業所得稅稅款 。
3.稅收滯納金 。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
6.贊助支出 。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 。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
9.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
按照上述描述可知,贊助支出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
【廣告性贊助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贊助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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