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沈陽疫情期間失業補助金怎么辦理?


2020沈陽疫情期間失業補助金怎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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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
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020年3月至12月,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這兩類人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
【2020沈陽疫情期間失業補助金怎么辦理?】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標準
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期限統一為6個月,標準為每月516元,申領失業補助金不核減失業人員的參保繳費年限 , 申領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享受一次,實行按月發放,不得與失業保險金同時發放,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申領享受,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 , 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跨統籌地區轉移 。
參保失業人員申領失業補助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
(2)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不足1年
(3) 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具體流程:失業保險待遇申領人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選擇“申領開通地區查詢”服務 , 查看參保地是否已開通網上申領統一入口服務 。已經開通服務的地區,申領人選擇“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或“失業補助金網上申領”服務,經實人認證成功后 , 填寫申領信息,并提交申請 。參保地經辦機構負責受理申請,進行后臺審核 。經核查符合申領條件的,發放相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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