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項 2021年貴州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服務清單


24項 2021年貴州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服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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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貴州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服務清單》
24項 2021年貴州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服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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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勵企業吸納就業政策
(一)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
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每吸納1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800元的一次性補貼 。
辦理途徑: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申請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應向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以下材料: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招用人員名單、基本身份類證明(包括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障卡,政策申辦對象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
(二)社會保險補貼 。
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最長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
補貼范圍為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部分),補貼期限為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當月起的12個月 , 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實施 。
辦理途徑: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 。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并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類證明(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 , 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
(三)創業擔保貸款 。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含高校畢業生在內的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相應貸款貼息 。
辦理途徑:向企業注冊地所在市(州)、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
(四)職業培訓補貼 。
對企業新錄用的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等五類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合格證書或專項能力考核證書)后給予企業或職工個人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
辦理途徑:職業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后補”和“信用支付”等辦法 。提供參加培訓人員花名冊、基本身份類證明原件或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向單位所在地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
二、基層就業政策
(五)事業單位緊(短)缺專業人才聘用優惠政策 。
建立原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鄉鎮(不含市縣區政府所在地)事業單位緊(短)缺專業人才聘用機制,在核定的編制限額內,對具有緊(短)缺專業本科學歷并簽訂在原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鄉鎮服務5年以上協議的優秀畢業生,可由用人單位考核考察后直接聘用,報上級職能部門完善手續納入事業單位人員管理 。
辦理途徑:事業單位招聘時落實 。
(六)向基層傾斜的工資政策 。
對到我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 新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后工資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的級別工資,在未列入艱苦邊遠的縣(市、區)工作的,級別工資高定一檔,在艱苦邊遠一至三類縣(市、區)或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工作的,級別工資高定兩檔;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的薪級工資,在未列入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市、區)工作的,薪級工資高定一級,在我省艱苦邊遠一至三類縣(市、區)或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工作的,薪級工資高定兩級 。落實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的鄉鎮工作補貼政策,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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