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京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條件 外地人在南京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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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及材料:
內地居民
男女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江蘇 。
可以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 。在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的,須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
現役軍人
1.現役軍人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江蘇省 。
2.現役軍人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江蘇省 。
可以在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 。
預約方式:點擊查看辦理流程
【外地人在南京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條件 外地人在南京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冷靜期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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