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調整范圍一覽


云南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調整范圍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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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調整范圍一覽】云南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調整范圍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2021年基本養老保險金調整金額低于2021年傷殘津貼調整金額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的五至六級工傷職工 。
(二)2020年12月31日前 , 按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范圍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8號)規定,符合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 。
(三)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含已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或退休金的工傷退休人員) 。
(四)2020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作出并生效的傷殘等級或生活護理等級鑒定結論的工傷職工、被認定為工亡情形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 , 按照本通知享受待遇調整 。
(五)202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并已按月領取長期工傷待遇的國家機關和參公管理單位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按照本通知享受待遇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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