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全責與主責對車主的影響 車禍主責和全責對事主有什么差別

【車禍全責與主責對車主的影響 車禍主責和全責對事主有什么差別】

車禍全責與主責對車主的影響 車禍主責和全責對事主有什么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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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責:因為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若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使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應該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因為兩方或兩方以上的當事人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和同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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