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慶職業培訓補貼政策


2021重慶職業培訓補貼政策

文章插圖
一、適用人群:
1、貧困家庭子女;
2、貧困勞動力;
3、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
4、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
5、下崗失業人員;
6、退役軍人;
7、殘疾人;
8、高校畢業生(適用時間為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至畢業后兩年的6月30日止,含技工院校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9、各類企業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
10、確有就業能力和培訓需求、未按月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年齡不設上限) 。
二、補貼條件:
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在戶籍地、常住地、培訓地、求職就業地參加培訓后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培訓合格證書等,以下簡稱證書)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或更低等級不可重復享受) 。
三、補貼標準:
1.參加《目錄》中職業(工種)技能培訓,按照培訓成本的100%給予補貼;
2.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新職業(工種),按200元/人·天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6000元;
3.《2019年重慶市職業培訓特色職業目錄》中特色職業(工種)按130元/人·天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900元;
4.《目錄》外且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年版)》第三至第六大類的技能類職業(工種),執行初級工1000元/人、中級工1500元/人、高級工2500元/人、技師3500元/人、高級技師5000元/人給予補貼;
5.未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或未開展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考試考核的職業(工種) , 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中級工標準給予補貼;
【2021重慶職業培訓補貼政策】6.培訓后首次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按初級工標準給予補貼;
7.取得《目錄》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 , 補貼標準不超過800元/人 。
8.崗前培訓補貼不超過5天,補貼標準不超過100元/人.天 。
五、補貼期限:一次性 。
六、補貼申請:
1.個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繳納培訓費用的,由本人持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培訓機構開具的稅務發票,向批準參加培訓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報;
2.培訓機構墊付培訓費用的 , 按“先墊后補”原則,由培訓機構代個人申請培訓補貼,機構持《重慶市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學員花名冊》、稅務發票,向批準開班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報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