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1979年成都16路公交車爆炸案:10人遇難,出動400多名干警調查 ...


記1979年成都16路公交車爆炸案:10人遇難,出動400多名干警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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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5月7日下午,四川成都人民中路發生公交車爆炸事件 。事發時,16路公交車剛到十字路口,周圍的人突然發現16路公交車開始爆炸 。隨著爆炸,公交車內的碎片開始四處飛揚,就連公交車頂部通風口的鐵蓋也被炸到了旁邊五層樓的樓頂 。瞬間公交車被嚴重炸毀,現場起火 。
爆炸造成10人死亡,26人受傷 。
事故發生后,救援人員趕到現場滅火,最終通過調查 。
據查明,爆炸導致10人死亡,26人受傷 。成都市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出動400多名警力現場調查 。
法醫通過對10名死者的受傷部位、燒傷、碰撞傷等部位進行檢查,判斷爆炸發生時死者在公交車上的什么位置,進一步確定了爆炸的位置 。最后通過調查,基本還原了爆炸的前因后果 。
當發現主要嫌疑人時,警察會進行調查 。
經調查,發生爆炸的16路公交車于下午5點25分從火車南站出發,經過7站公交車到達成都機場站,有幾名乘客在此上下車 。
6路公交車行至白家塘街西口路口爆炸 。
刑偵人員發現,爆炸的16路公交車油箱等部位完好無損 。因此確定爆炸與公交車本身無關 。應該是兇手帶著炸藥上車制造了爆炸 。于是警方開始調查沿途上下車的110名乘客,最終發現已經下車的71人與爆炸無關,也就是說爆炸發生時兇手一直待在公交車內 。
調查發現,事發時公交車上有39人 。經過走訪調查,民警確定了38人,發現沒有一人攜帶爆炸物上車 。這個時候,事情就比較清楚了 。這應該和上一個人有關 。
此人很可能就是策劃爆炸案的兇手 。在這起爆炸案中,這名身份不明的乘客被標記為6號死者 。
為了確定6號受害者是否是兇手,專案組召開了緊急會議 。
最終一致認為6號受害者是重大嫌疑人 。
有三個基地 。首先,通過對發生爆炸的公交車的鑒定,警方發現在爆炸過程中,第6名受害者周圍有平行噴射沖擊波和混合鐵螺絲的痕跡 。另一方面,死者6號右側車頂出現一個大洞,大洞正下方的公交車底部被炸穿,恰好與公交車底部呈垂直狀態 。
通過調查發現,6號死者周圍4個同樣高度的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壞 。只要把四個地方連線,就能找到一個交叉點,這個交叉點被警方認為是爆炸中心的爆炸物位置 。
第二個依據是爆炸中心的高度距離汽車地板約90厘米 。另外,通過在車內調查,發現沒有可以放置爆炸物的地方 。
也就是說這個炸藥應該有人拿過或者放在袋子里 。警方認定,事發時爆炸物應該在6號受害者身上 。
第三個依據是,通過分析39名遇難者的受傷部位,最終確定6號死者的位置是爆炸中心,爆炸物的位置在6號死者的腰腹附近 。
經法醫鑒定,發現6號死者腰部、腹部、胸部均有損傷 。從6號死者的受傷部位來看,爆炸發生時炸藥在6號死者身上 。
排除意外爆炸的可能,確認是制造的 。
現在兇手已經確定,警方不知道兇手是怎么把炸藥帶上公交車的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引爆炸藥的 。眾所周知,要引爆炸藥,必須要有雷管,但雷管是不會自己爆炸的 。
此外,專案組還在爆炸現場發現了一些鐵螺絲和子彈殼,在一名死者身上發現了14顆螺絲,這意味著螺絲和子彈殼是和炸藥放在一起的 。
于是警方開始猜測是不是意外爆炸 。為了不冤枉一個好人,警方找了成都軍區的爆破專家 。專業人員把螺絲釘、子彈、雷管等物體放在同一個容器里,前后進行了上百次測試,最終證明雷管不可能是因為撞擊或摩擦而爆炸的 。另外,通過對爆炸現場碎片的分析,沒有發現電路板、晶體管等一些定時爆炸裝置 。警方排除了有人將炸藥綁在6號死者身上,然后遠程引爆的可能性 。
此外,警方還在死者6號的尸體上和公交車上發現了兩塊金屬和電池的塑料蓋 。警察猜測這些是電池上的物體 。爆炸發生時,死者6號的雙手應該都接觸過炸藥 。
拼湊嫌疑人的衣服,確定嫌疑人的身份
接下來,最重要的是確定嫌疑人的真實身份 。然而,由于他的尸體在爆炸中被毀,所以很難找到他的身份 。專案組決定從爆炸現場入手,看能否找到6號受害者的線索 。
通過檢查爆炸現場的140多件物證和200多公斤殘留物,找到了6號死者的23件衣服 。民警將這些拼湊成一件衣服,根據衣服的大小判斷嫌疑人身高超過1.65米,為男性 。
但在調查嫌疑人年齡時,警方沒有辦法確定他的具體年齡 。他們只能根據現有線索判斷嫌疑人30歲左右 。然后通過調查成都當地群眾,仍然沒有找到嫌疑人的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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