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呼和浩特失業補助金申請指南


2020年呼和浩特失業補助金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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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條件
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失業保險費但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 , 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
補助金標準和發放期限
●參保繳費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按呼和浩特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確定;
●對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呼和浩特失業保險金標準50%確定 。
●最長發放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
執行期限
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 。2020年3月至12月,根據申領時間,實際發放時間最長可至2021年6月 。
申領方式
符合申領條件的失業人員,登錄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入“個人網上服務大廳” (http://106.74.0.244:8081/personlogin/#/personl ogin)提供二代社???二代社??ú皇侵袊y行的,提供中國銀行儲蓄卡)進行網上申請 。
申領失業補助金不需要辦理失業登記 。
受理審核
市社保局依托信息系統進行信息比對,核查失業人員參保繳費情況和失業狀態 。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結果告知申領人,審核不通過的 , 自審核完畢后5個工作日將不通過結果告知申領人 。
停發條件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重新繳納失業保險費、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 , 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應停發失業補助金 。
其他事項說明
?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一次,無需辦理失業登記,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申領享受 。申領失業補助金,自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 。在2020年3月后至文件出臺之日前已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申請補發 。
? 失業人員自領取失業補助金次月起按月進行網上領取資格認證,承諾出現停止領取情形時主動告知 。失業人員通過自助渠道認證時,信息系統自動審核身份信息,無需提交申請材料 。失業人員未按時認證的,當月失業補助金暫停發放,次月進行認證的補發上月失業補助金 。失業人員通過我市自助渠道補認證1次 , 連續2個月未辦理資格認證的, 自助渠道不再允許資格認證,需至社保服務窗口申請認證, 說明情況 。(疫情期間未按期認證 , 不暫停待遇發放!)
【2020年呼和浩特失業補助金申請指南】? 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失業補助金發放期滿或停發后要求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市社保局記錄相關信息并按規定要求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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