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鄭州金水區第5批公租房分配名單


2021鄭州金水區第5批公租房分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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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區2021年度第五批取得公租房保障資格對象信息公開表
發布日期:2021-05-31
【2021鄭州金水區第5批公租房分配名單】由于文章篇幅有限,以上僅截取部分截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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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一)本市市區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取得本市市區戶籍3年以上 。
2. 在本市范圍內無自有房產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標準6倍 (含) 。
4. 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
(二)非本市市區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持有《鄭州市居住證》 。
2. 在鄭州市區正常繳納養老保險且三年內累計24個月以上 。
3. 在本市范圍內無自有房產 (在戶籍地有房產除外)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
4.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標準6倍 (含) 。
5. 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
(三)共同條件
1、申請保障的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2、單身申請人員除應當符合前述規定條件外 , 申請時應年滿28周歲 。
3、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的,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
注:新就業大學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未滿3年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和人才引進人員不受戶籍年限、養老保險繳納時限和年齡限制 。(人才引進人員指:享受生活補貼的引進人才 , 是指全日制本科或者以上學歷畢業三年內落戶鄭州 , 并繳納社保的人員 。)
(四)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
1. 在本市市區購買過政策性住房 (房改房、經適房等)或在本市市區享受拆遷安置補償的以及申請之日前5年內有房產轉移記錄的(因患有醫療行業標準范圍內的重大疾病、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并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除外) 。
2. 在本市市區有自有產權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后一方單獨提出申請,申請時距辦理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時未滿3年的 。
3. 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額合計超過15萬元的 。
4. 購有8萬元以上 (以車輛購置稅發票上計稅金額為準)非營運車輛或2輛 (含)以上營運車輛的 。
5. 計入征信黑名單或被法院列入 “失信被執行人”的 。
6. 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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