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避讓行人摔倒了責任在誰 電動車為避讓行人把自己摔傷了,行人有責任嗎

【電動車避讓行人摔倒了責任在誰 電動車為避讓行人把自己摔傷了,行人有責任嗎】

電動車避讓行人摔倒了責任在誰 電動車為避讓行人把自己摔傷了,行人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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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造成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摔傷,在本次事故中負一定責任,行人在沒有確認安全的情況下突然向左拐彎,造成張某緊急避險時摔傷,在事故中也負有一定責任 。具體的要看交通部門的責任劃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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