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報名材料

【2021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報名材料】

2021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報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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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報名材料
【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9月14日9:00-2021年9月27日16:00;
資格初審材料:資格初審通過報名平臺進行,應聘人員在報名平臺填寫簡歷同時,須在“資格審核材料”項目內提交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材料掃描件(文件統一壓縮打包并命名為:崗位編號+姓名) 。資格初審材料為:
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經歷證明等;
②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
③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
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9月14日9:00-2021年9月28日16:00;
異議處理時間:2021年9月14日9:00-2021年9月28日18:00;
【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崗位勝任能力評價前進行,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材料的原件,內容同資格初審 。
應聘人員須保證所填報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準確,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將被取消考試資格 。
【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適時組織考試 。
2、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資格初審通過后 , 不可更改報名信息 。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如有故意隱瞞參加應聘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已經錄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不得應聘情況包括: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根據《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關于進一步推進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不得參加應聘的回避條款 。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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