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非法捕撈舉報電話


重慶非法捕撈舉報電話

文章插圖
一、發現可能涉嫌非法捕撈行為線索后怎么辦?
為維護漁業資源和生態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切莫貪圖一時口腹之欲讓非法捕撈、運輸、經營長江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圖,更勿“親自上陣”非法捕撈水產品 。
【重慶非法捕撈舉報電話】投訴熱線:
若廣大市民發現可能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行為的線索,可撥打農業公益服務咨詢舉報熱線“12316”,也可撥打“110”、“68813333”直接向公安機關舉報,或登陸重慶市公安局網站“有獎舉報”專欄進行網上舉報 。
二、什么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之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 ,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
保護水產資源法規,是指國家和地方頒布的有關水產資源的繁殖和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 。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漁業法實施細則》、《水產資源繁殖保護條例》、《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辦法》等 。
禁漁區 , 是指由國家法令或者地方政府規定,對某些重要魚、蝦、蟹、貝、藻等,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劃定一定的范圍 , 禁止所有漁業生產作業的區域,或者禁止某種漁業生產作業的區域 。
禁漁期,是指對某些重要水生生物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規定禁止漁業生產作業或者限制作業的一定期限 。
禁用的工具,是指禁止使用的超過國家對不同捕撈對象所分別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的漁具 。禁用的方法,是指禁止采用的損害水產資源正常繁殖、生長的方法,如炸魚、毒魚、電魚等 。在實踐中,犯罪分子往往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在禁漁區、禁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嚴重地破壞我國的水產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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