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疫情期間輸轉補貼對象及條件


甘肅疫情期間輸轉補貼對象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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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疫情期間輸轉補貼
補貼對象及條件:
疫情防控期間,對經省內外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中介機構或縣區勞務辦、鄉鎮政府組織輸轉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可能致貧人口,并且與用人單位至少簽訂3個月以上勞動合同 , 可申請輸轉補貼,輸轉補貼分為交通補貼、勞務獎補和生活費補貼 。
政策范圍:
勞務輸轉地域范圍劃分為天津、青島、福州、廈門勞務協作區(東部 4 市)、除協作區外其他地區(第三方地區)、縣域外省域內(省內就近就業) 。
【甘肅疫情期間輸轉補貼對象及條件】通知指出,對以外出務工為主、參加有組織輸轉的農村貧困勞動力,利用扶貧資金給予差別化、階梯式獎補,鼓勵其外出務工、長期務工和穩定務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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