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電子營業執照發放對象


青島市電子營業執照發放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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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對象
【青島市電子營業執照發放對象】市場主體設立登記后首次領取和下載電子營業執照,以及辦理變更登記后重新領取和下載電子營業執照,應由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各類企業分支機構的負責人(下稱法定代表人)領取和下載 。合伙企業有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應當協商決定由一名執行事務合伙人領取和下載合伙企業電子營業執照 。
法定代表人領取電子營業執照后 , 可自行或授權其他證照管理人員保管、持有、使用電子營業執照 。市場主體對其電子營業執照的管理和授權使用行為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等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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