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怎么辦


不服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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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評定作為一種證據,對鑒定結論不能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對于兩種不同的傷殘評定程序,即當事人自行進行傷殘評定和起訴后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如果一方當事人不服,采取的救濟方式是不同的 。其一、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的,對傷殘評定結論不服分為以下兩種情形:第一,申請傷殘評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認可傷殘評定結果的 。首先,可以對傷殘評定自行申請重新鑒定,法律對該種情況下申請傷殘評定的次數沒有限制 。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訴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經申請傷殘評定的評定內容,要求法院委托專業傷殘評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 。第二,一方當事人自行申請傷殘評定,另一方對傷殘評定結果有異議的,首先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蛘咄ㄟ^訴訟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納:一是當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對鑒定人進行質詢;二是聘請專業人士對傷殘評定結論進行質證實際上當事人自行委托的鑒定,其證明力低于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鑒定得出的鑒定結論 。對交通事故傷殘情況進行鑒定,可以是當事人自行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也可以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對這兩種鑒定方式,當事人都可以不服,而一般對不服的救濟途徑就是申請重新鑒定 。在完成對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后,就是對事故的處理以及對受傷者的賠償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 。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 。【不服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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