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入+轉出 東莞人事檔案轉移指引

【轉入+轉出 東莞人事檔案轉移指引】

轉入+轉出 東莞人事檔案轉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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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市外引進的人才,當事人或用人單位在業務受理窗口辦理相關手續后 , 可將人事檔案轉由人才辦保管 。市內流動人員的檔案須由存檔單位人事部門人員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及相關表格送至業務受理窗口 , 辦理存檔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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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人事代理人員如要調出檔案,可參閱相關的辦事指南,備齊材料后,在業務受理窗口辦理調出手續 。
②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單位,如要領取經本單位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接收的人員人事檔案,須由接收檔案單位人事部門人員持單位出具的《取檔介紹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干部介紹信》及人事部門人員的《工作證》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業務受理窗口辦理 。
③如市外引進人才因檔案關鍵材料缺失等原因 , 人事檔案需退回原單位的,本人憑“退檔申請”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人才流動窗口辦理 。
④高校畢業生因改派等原因,學籍檔案需要退回學?;蜣D遞到新派遣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憑學校或新派遣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調檔函》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核驗原件,收復印件)到業務受理窗口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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