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商品住房退房認購搖號若干規定


南京市商品住房退房認購搖號若干規定

文章插圖
預售商品住房(含住宅用地上的酒店式公寓),交易雙方已完成《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預售合同》)預售登記、預告登記后,需解除《預售合同》辦理退房的,所退房源均須參加抽簽搖號再銷售 。銷售價格可由開發企業自行調整,但不得超過原合同成交價格 。
退出的房源信息由開發企業于每月15日上午12:00之前報送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商品房市場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房產局商品房市場管理部門”),地址:華僑路35號二樓 。每月16日市房產局商品房市場管理部門統一在南京網上房地產(www.njhouse.com.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房屋坐落、套型、面積和售房單位聯系方式等 。
凡商品住房竣工交付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以《預售合同》約定房屋交付時間為準)并已辦畢房屋初始登記的,不再辦理退房手續,由相關權利人辦理完房屋權屬登記后憑證轉讓 。
認購人按照網上公示的商品住房退房信息,經與售房單位聯系,實地看房并進行洽談達成購房意向的,須在每月26日上午12:00點前,與開發企業簽訂《退房搖號認購協議》并交納認購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取得認購號碼及抽簽搖號登記證明 。如認購人放棄認購的,須在當月26日上午12點前向開發企業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同不放棄,中簽后認購人如不能履行約定的,將自行承擔違約責任 。
網上公示的退房房源,開發企業不得指定認購,也不得拒絕他人認購,凡出現上述行為,將對該房源進行限制,一年內不得辦理房屋轉移登記 。中簽后購房付款方式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 。
每套上網退房房源,當月每人只能認購一次 。
開發企業須在每月26日下午5:00點前,將認購人員相關資料分別報送市房產局商品房市場管理部門和江蘇省南京市南京公證處,逾期不再受理,相關數據一經遞交不得修改 。認購資料如下:
1、遞交市房產局商品房市場管理部門的材料:(1)、認購人紙質名單(須加蓋開發企業公章)以及電子數據(EXCEL表格);(2)、認購人身份證復印件(如認購人系未成年人,還需提供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本或出生證復印件) 。
2、遞交江蘇省南京市南京公證處的材料:(1)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3)開發企業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4)認購人紙質名單以及電子數據(EXCEL表格);(5)認購人繳納保證金憑證復印件;(6)認購人身份證復印件(如認購人為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本人及父母戶口簿復印件);(7)公證申請表及談話筆錄 。以上紙質材料均需加蓋開發企業公章 。
每月28日下午3點,在江蘇省南京市南京公證處舉行現場直播搖號,南京市房產局商品房市場管理人員、江蘇省南京市南京公證處公證員、開發商代表等在現場參與搖號工作,認購人無需到達現場 。市房產局商品房市場管理人員主持搖號活動、宣布搖號規則及相關事宜,江蘇省南京市南京公證處提供搖號器具,按網上房地產網站公示的退房房源先后順序進行搖號,并當場公布搖號結果 。南京公證處將對搖號過程進行網絡直播 。屆時,公眾可以登錄江蘇省南京市南京公證處網站(www.njnotary.cn)或關注江蘇省南京市南京公證處微信訂閱號(njgzcdy)觀看現場直播 。
搖號中簽人在簽訂《預售合同》時不得變更、增減認購人,如搖號中簽的認購人放棄認購,則根據開發商和當事人簽訂的退房認購協議規定,開發商有權沒收認購保證金 。被放棄認購的房屋將繼續進入下月的退房房源名單 。
開發企業在退房搖號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為中簽的認購人提供相關公證文書,在十個工作日內與中簽的認購人簽訂《預售合同》,中簽者交納的認購保證金轉為購房款;未中簽者交納的認購金開發企業應在五個工作日內退還 。
公證費用按南京市公證服務收費標準收取,由開發企業承擔 。
在同一預售許可項目內,且尚未辦理商品房初始登記的,購房人申請換房,換出的房源可不參加搖號,由開發企業自行銷售 。
參加退房搖號的房源,三次搖號無人認購,房源為期房的,由開發企業自行預售;房源為現房的,由開發企業辦理產權登記后自行現售 。
【南京市商品住房退房認購搖號若干規定】本規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