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積分落戶最新政策( 二 )


3.申請人為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年度應納稅額達2萬元的,積10分,每增加1萬元加5分,最高積50分;符合減免稅政策的 , 每享受1年減免稅政策積2分 , 最高積20分;
4.申請人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的 , 積10分;應納稅額達0.2萬元的,積20分,每增加0.2萬元加10分,最高積50分 。
5個減分項
(一)“欠稅” 。申請人截止申請之日仍欠稅的,扣減20分;
(二)行政拘留記錄 。5年內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扣減50分;
(三)被列入“失信黑名單” 。每條扣減50分;
(四)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 。5年內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的,每次扣100分;
(五)刑事犯罪記錄 。申請人有嚴重刑事犯罪記錄,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的 , 取消申請資格;
第十四條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 。對提供虛假或偽造證明材料的,5年內不予受理其積分入戶申請;已經入戶的,予以注銷 。
第十五條積分入戶工作操作流程由市積分入戶工作主管部門制定;申請人積分認定的具體辦法由相關部門制定 。操作流程與具體辦法應當與本辦法同步實施 。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錆h積分入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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