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平畢業5年內往屆畢業生生活補貼需要什么條件?


臨平畢業5年內往屆畢業生生活補貼需要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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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2019年6月3日(含)起在臨平區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并首次繳納社會保險 , 同時申領時須正常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滿一年及以上
2.申請人符合申領條件正常連續參保時間段的起始月份須在畢業5年以內(國內高校畢業生以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 , 國(境)外高校畢業生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定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
用人單位需滿足以下條件:
1.稅收收入繳入臨平區國庫的各類企業
【臨平畢業5年內往屆畢業生生活補貼需要什么條件?】2.政府管理部門發證的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等其他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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