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流程 武漢積分落戶積分怎么辦理


附流程 武漢積分落戶積分怎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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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積分落戶積分怎么獲?。?
申請人總積分=加分指標積分之和-減分指標積分的累計積分 。
積分入戶指標體系由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組成 。
加分指標中單項指標內的各項積分不重復計算,減分指標中單項指標的扣減積分按照扣減項目進行累計扣減 。
分值參考:可參考《武漢市積分入戶積分項目及分值表》查看對應分值 。
二、武漢積分落戶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凡具備以下條件的 , 可以參加積分落戶:
1、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
2、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
4、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
達到當年積分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 。
備注:常態化受理 。
?辦理材料
1.《武漢市積分入戶申請表》
2.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3.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4.申請積分材料:按照《武漢市積分入戶積分指標認定及申請材料一覽表》要求提供申請材料
?承諾時限
3個工作日(承諾期限“3個工作日”指已取得入戶資格且通告公布可以入戶人員的辦理落戶時限)
?辦理流程(網上)
1.實名注冊:申請人在網上申請的 , 通過“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武漢】積分入戶”事項申報 。
2.確認資格: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
3.上傳材料:申請人應對照《武漢市積分入戶指標認定及申請材料一覽表》,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 。
4.積分審核:受理申請后,公安部門將申請人信息發送至相關部門和單位審核賦分 。申請人可在平臺查看本人積分結果 。
5.公開公示:市公安部門將根據審核結果 , 對擬入戶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 公示期不少于7天 。
6.申請復核:對申請受理、審核等有異議的,申請人可向受理、審核部門提出申訴,相關部門核查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答復申請人 。經核查異議成立的 , 相關部門應當及時糾正 。
7.公布結果:最終入戶名單由市公安局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
【附流程 武漢積分落戶積分怎么辦理】8.辦理落戶: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申請人到公安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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