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發布( 二 )


四、規范風險人員管控措施
(十一)調整密接、次密接人員管理期限 。對密接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發生較大規模疫情但隔離場所不足時,可調整為“5天集中隔離+5天居家隔離”,在第1、2、3、5、7、10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對次密接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在第1、4、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對于14歲及以下兒童等特殊密接人群,可采取居家隔離 。
(十二)加強風險人員管理 。對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共同暴露于人員密集和密閉場所,但未判定為密接、次密接的人員,采取“三天兩檢”措施,納入社區管理,不實施居家或集中隔離 。
(十三)嚴格管理要求 。居家隔離應滿足“單人單間單衛”,期間禁止外出,共同居住者或陪護人員一并遵守居家隔離管理要求 。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盡量保持房間相對獨立、不外出,如遇就醫等特殊情況確需外出時應做好個人防護,規范佩戴N95/KN95口罩(由社區做好保障服務),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五、持續開展多點監測預警
(十四)發揮醫療機構哨點作用 。所有發熱患者和其他無發熱的可疑患者、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護人員在進入醫療機構時進行1次核酸檢測 。住院患者及其陪護人員在醫療機構治療期間應每周進行1次核酸檢測 。
(十五)適時采用抗原檢測 。不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采用抗原檢測試劑快速排查疑似患者 。出現本土疫情后,轄區藥店應對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藥物的人員進行實名登記并將信息推送至轄區街道(社區),及時督促用藥者開展核酸檢測,必要時可先開展1次抗原檢測 。發生大規模疫情核酸檢測能力不足時,實施連續3天全員核酸檢測中第2天可使用抗原檢測替代核酸檢測 。
(十六)做好風險職業人群監測 。與入境人員、物品、環境直接接觸的人員,集中隔離場所工作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和普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醫務人員等,每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 。工作環境人員密集、接觸人員頻繁、流動性強的從業人員、口岸服務管理人員以及普通醫療機構除發熱門診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員等,每周開展2次核酸檢測 。對入境口岸、集中隔離場所、定點醫院的一線人員,在脫離工作崗位后,實行7天集中隔離管理措施 。隔離期間第1、4、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
(十七)加強常態化和應急監測 。常態化下,學校和托幼機構、養老院、精神衛生機構、培訓機構等重點機構,監管場所、生產車間、建筑工地等人員密集場所,應做好相關人員癥狀監測;引導來(返)川人員入川后做好3天2次免費核酸檢測 。轄區內出現本土疫情后,重點機構和人員密集場所應及時組織完成1次全員核酸檢測,后續可根據檢測結果及疫情擴散風險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樣比例開展核酸檢測 。
(十八)做好重點環境監測 。對啟用的集中隔離場所、普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開展環境核酸檢測 。對進口冷鏈食品及其加工、運輸、儲存等場所,來自高風險國家和低溫運輸環境的進口貨物及貨艙、貨柜、車廂、集裝箱和貨物存放場所開展抽樣核酸檢測,冬季低溫條件下可增加檢測頻次和抽樣數量 。對城市中有冷鏈食品批發銷售的大型農貿(集貿)市場環境定期開展核酸檢測 。
(十九)加強監測預警信息保障 。規范運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督促風險職業人群、來(返)川人員按規定落實核酸檢測措施,對未按規定頻次進行檢測的,可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彈窗或賦黃碼方式提醒其按時完成 。
六、做好重點場所疫情防控
(二十)落實重點場所常態化措施 。醫療衛生機構、養老院、監管場所、兒童福利院、宗教場所、賓館酒店、歌舞游藝娛樂場所、棋牌室(麻將館)、旅游景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交通場站、商超、農貿市場等密閉空間、密集場所,應建立健康臺賬,做好員工每日癥狀監測,落實場所內日常清潔、通風和消毒等措施,嚴格執行進入人員戴口罩、測溫、亮碼和掃碼通行等“剛性要求” 。
(二十一)加強大型工廠企業疫情防控 。動態調整重點園區、企業“白名單”,屬地與轄區內企業建立“一對一”聯絡員制度,提供常態化“愿檢盡檢”核酸檢測服務,做好疫情防控指導,結合實際實行“一園一策”“一企一策”,合理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制定緊急條件下閉環運行、設立“防疫泡泡”等應急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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