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公務員工作滿三十年可提前退休


江蘇省公務員工作滿三十年可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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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日,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正式實施 。其中一大亮點就是,工作滿30年可申請提前退休 。
新公務員法第九十三條明確規定了三種詳細情形:
(1)工作滿三十年的 , 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這種情況一般是指特殊崗位的公務員由于其崗位特殊的工作條件,為保護其健康,國家允許其提前退休 。
針對提前退休,江蘇有一套非常嚴格的審批程序 。比如南京2019年再次發文明確,企業要完善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備案制度 , 每年應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職工從事特殊工種情況表》,載明上年度本企業特殊工種名錄、在特殊工種崗位工作的人員名冊及其從事特殊工種的時間等信息,經審核確認后 , 作為特殊工種退休審批的重要依據 。企業在申報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前,應按統一格式在工作場所進行公示 。勞動保障(人事)代理機構在申報靈活就業人員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前,應按統一格式在其居住的社區或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 。
【江蘇省公務員工作滿三十年可提前退休】據統計 , 2019年,南京全市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職工約6.14萬人,其中 "提前退休"的審批人數僅 330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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