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入施


關于調整入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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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縣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于調整入施(返施)人員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一、非涉疫地區入施(返施)人員
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無異常、非涉疫地區人員入施(返施)及保山市內地區人員流動,不再查驗核酸陰性報告,不再實行核酸落地檢測,掃碼、亮碼后通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序自由流動 。
二、涉疫地區入施(返施)人員
(一)對7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入施(返施)人員,需提前報備,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之日起計算),期間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費用自理 。
(二)對7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入施(返施)人員,需提前報備,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之日起計算),期間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費用自理 。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費用自理 。
(三)對7天內有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入施(返施)人員,即有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旅居史的人員,需提前報備,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3天內主動完成兩次核酸檢測,費用自理 。第二次核酸檢測結果未出前嚴格落實居家健康監測,結果陰性后方可自由流動 。
三、境外入施(返施)人員
需提前報備,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的管控措施,期間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費用自理 。
四、密接者、密接的密接者
(一)對密接者,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集中隔離期間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費用自理 。
(二)對密接的密接者,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費用自理 。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費用自理 。
五、治愈出院(艙)人員
需提前報備,實施7天居家健康檢測,期間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費用自理 。
六、陸地邊境口岸城市入施(返施)人員
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入施后應主動進行一次核酸檢測,費用自理,檢測結果未出前嚴格落實居家健康監測,結果陰性后方可自由流動 。
七、其他
(一)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由鄉鎮、村(社區)落實管控 。
(二)來施(返施)人員7天內原出發地變更為涉疫地區,須及時向所在地社區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備,管控措施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自入施之日起計算 。
【關于調整入施】(三)即日起,來施(返施)人員相關防控措施以本通告為準,之前與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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