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港口鎮肺炎期間企業復工規定( 二 )


5、企業在領到復工批復后方可通知員工返回港口鎮上班,復工后須切實承擔起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我鎮將組織指導巡查組不定期到已批準復工企業檢查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持續按規定落實防控要求的企業將責令整改或停工 。
咨詢及投訴電話:港口鎮經信局 88403842、88406405
中山市港口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