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職工的工資如何發放 春節假期工資怎么算

春節假期工資怎么算(春節期間員工怎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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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
如果你必須加班
加班工資怎么算?

春節的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
【春節期間職工的工資如何發放 春節假期工資怎么算】春節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通過集體協商妥善安排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勞動者的作息時間,并依法足額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在春節和休息日加班的,應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或者根據員工意愿安排補休 。其中,今年春節為7天假期(2月11日至2月17日),2月12日、13日、14日為法定節假日,2月11日、15日、16日、17日為休息日 。
根據《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實行標準工時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加班工資待遇不同 。
2月12日、13日、14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日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能以休息或者補休代替 。
2月11日、15日、16日、17日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首先同時安排補休 。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于日工資基數或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
企業應當在下一個工資支付日或者之前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 。

春節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
來源:日照市人類社會
以下內容由今日頭條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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