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區人才政策( 二 )


(十六)創業貸款貼息 。青年人才團隊負責人在我區作為主要發起人,創辦符合我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且本人在創業企業中占有50%以上出資比例,并在企業中擔任高層管理人員或技術負責人,成功申請使用區內中小微企業流動性信用貸款、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璧山信用金融服務平臺貸款、旺農貸、創業擔保貸款等,在還本付息后給予20%利息補貼,已設置貼息政策的貸款,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每年每家企業不超過50萬元,資助期限不超過2年 。
第七條 支持企業自主引才
(十七)壯大產業人才隊伍 。重點企業從區外引進符合我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人才或者團隊,簽訂2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璧繳納社保1年以上的,按照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給予企業0.1萬元/人起的引才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人,分兩年兌現 。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200萬元 。
(十八)暢通多元引才渠道 。鼓勵企業通過獵頭公司、招才中心、高薪聘請等方式引才,根據引才效果,經認定,給予企業5—100萬元補貼 。
第八條 支持企業自主育才
(十九)員工培訓 。重點企業組織員工進行職業培訓,且邀請區內A、B類人才或區外相當層次人才作為主講人,培訓人數在30人以上、培訓時長4課時以上的,經認定,按培訓規模補貼企業2000—5000元/場次 。每家企業每年資助總金額累計不超過5萬元 。
(二十)學術交流 。重點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等舉辦各類學術會議、專業論壇、人才交流活動,單次規模達50人以上的,經認定,按1萬元/次的標準給予企業補助,每家企業每年補貼不超過2次 。對于舉辦在全國(國際)具有影響力的行業學術峰會、高層論壇的,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實行一事一議,根據活動規模、支出等因素給予補助 。
(二十一)學歷、職業資格提升補助 。重點企業在崗員工新取得副高級職稱的,可一次性享受1萬元獎勵補助;新取得正高級職稱的,可一次性享受2萬元獎勵補助;新取得碩士學位的,可一次性享受1萬元獎勵補助;新取得博士學位的,可一次性享受2萬元獎勵補助;新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等級證書的,可一次性享受2萬元獎勵補助 。
第九條 住房保障
(二十二)專家樓 。具有突破關鍵技術和成果轉化能力、可推動我區重點產業或帶動引領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國際國內頂尖專家(團隊),經認定,可免費入住專家樓 。
(二十三)人才社區 。重點企業首次全職引進的碩士、博士研究生,或開展關鍵項目攻關的團隊,在我區無自有住房的,可分別免租金入住人才社區2年、5年 。
(二十四)人才公寓 。區屬事業單位首次全職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在我區無自有住房的,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5年 。
(二十五)青年人才驛站 。來璧就業創業的大學畢業生(大學畢業后三年內),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就讀高校和戶籍所在地均在重慶市璧山區外的,可免租金入住青年人才驛站3個月,確有需要的,經認定可延長至6個月 。租住期滿經審核可申請續租,續租期間給予租金減半優惠,續租期不超過3個月 。
(二十六)租房補貼 。重點企業首次全職引進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在我區無自有住房,自行租住的,按照企業實際發放住房租賃補貼50%給予資助 。碩士每月資助金額不超過500元,博士不超過800元,分別連續補助2年、5年 。
(二十七)購房補貼 。重點企業全職引進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在璧繳納社保1年以上,在璧購買首套住房的,經認定,按首套購房地方綜合貢獻部分給予全額補助 。事業單位全職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參照執行 。
第十條 “管家式”服務
(二十八)“一站式”服務 。設立“重慶市璧山區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配備人才服務專員,為區內高層次人才提供交通服務、生活服務、代辦服務、專線服務等服務 。
(二十九)子女(孫子女)就學 。對于符合區內A類人才的引進對象,其子女(孫子女)在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入(轉)學的,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在區屬公辦或民辦幼兒園、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 。若選擇在民辦幼兒園就讀的,按學費實際支出的50%給予最高每年2萬元補貼,享受期限不超過3年 。其子女(孫子女)在我區參加中考的,享受本區戶籍學生同等待遇 。在高中階段轉學的,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在區屬公辦高中就讀 。對于選擇在西部(重慶)科學城其他片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將視實際情況,由區委人才辦負責統籌協調 。
(三十)醫療保健 。對于符合區內A類人才的引進對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外)孫子女到區直屬醫療機構就醫時,享受綠色通道,專人協調、引導就醫,享受專家預約、優先就診、優先檢查和優先治療等醫療服務 。對于符合區內A類人才的引進對象,本人及其父母,可在區屬定點醫療驛站享受體檢、保健等療養服務,以家庭為單位,資助標準不超過1萬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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