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辱母案始末


山東聊城辱母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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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及黑社會的高利貸問題引發的辱母殺母案,印證了法院的終審判決 。因為母親受到黑社會威脅,當眾侮辱,一時激動殺死其中一名黑社會成員的當事人最終被判5年有期徒刑,警方在羞辱并殺害母親一案中的不作為受到嚴懲 。
一、辱母殺人案的詳細過程
2016年4月14日,由社會閑散人員組成的10余人討債隊伍多次騷擾蘇的工廠,對蘇進行辱罵、毆打 。案發前一天,吳學占在蘇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把蘇按進廁所,要他還錢 。當天下午,蘇先后4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都沒有得到幫助,于是發生了羞辱母親并將其殺害的案件 。
討債手段升級 。蘇和她的兒子于歡以及一名雇員被帶到公司接待室,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 。11個討債人包圍并控制了他們三人 。其間,討債人用不堪羞辱的言語辱罵蘇,脫下于歡的鞋子戴在母親嘴上,甚至故意將煙灰丟進蘇的胸口 。討債人杜志浩甚至脫下褲子,裸露下體,辱罵蘇,讓于歡接近崩潰才犯下羞辱母親的殺人案 。
路過的工人看到這一幕,讓余歡的姑姑余秀榮報警 。接到報警后,警察去接待室說 ldquo可以要錢,但是不能打人 然后離開 。見警察離開,報警的余秀榮一把抓住一名女警,試圖攔住警車 。ldquo警察這時候走了,兩個人都死了 。余秀榮后來接受采訪人員采訪時說,最終導致了羞辱母親并將其殺害的案件 。
二、辱母殺人案的最終結果【山東聊城辱母案始末】
被討債人控制的于歡看到警察要走,情緒崩潰 。他站了起來,試圖沖到房子外面打電話給警察,但被討債人阻止了 。混亂中,于歡從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出一把水果刀,致杜志浩等4名討債人被刺 。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時就醫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兩人重傷,一人輕傷 。
聊城中院認為,被告人于歡面對多名討債人的長期糾纏,不能正確處理矛盾 。他用尖刀刺傷多人,導致一名被害人死亡,兩名被害人重傷,一名被害人輕傷 。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于歡犯故意傷害罪 。聊城中院隨后作出判決:被告人于歡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桓的行為是否屬于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故意傷害,將依法審查認定;媒體報道的民警在本案執法過程中存在失職行為,將依法查處 。2017年6月23日,于歡案二審宣判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于歡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有期徒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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