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材料 武漢引進企業員工落戶政策指南


條件+材料 武漢引進企業員工落戶政策指南

文章插圖
武漢引進企業員工落戶
一、申請條件:
引進企業員工落戶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為我市區級以上政府研究同意引進大型企業、總部企業、產業研發機構、科技創新型企業等有關重點企事業單位的非本市戶籍員工,且企業注冊資本和納稅在本市落地;
2.單位繳納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本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3.申請人在漢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 。
二、申請材料:
【條件+材料 武漢引進企業員工落戶政策指南】1.《申報戶口登記表(就業創業、投資落戶類)》 (必須)
2.市、區人民政府引進大型企業、總部企業、產業研發機構和科技創新型企業等企事業單位的相關文件 (必須)
3.引進企業注冊資本到位證明、納稅憑證和環評報告 (必須)
4.單位繳納保險憑證或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 (必須)
5.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 (必須)
6.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含自有房屋權屬證明、合法租賃房屋備案證明及租房合同或單位分配住房證明),在單位集體戶或在單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區公共戶落戶 (必須)
三、收費標準:
免費
四、承諾時限:
15個工作日
五、辦理方式:
窗口辦理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