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1年小學招生 保定清苑區2021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方案( 四 )


3.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縣級及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向當地鄉鎮政府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緩學,同時到區教體局備案 。
(三)嚴厲查處非法辦學行為
對于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區教體局將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 。任何學校不得以“國學”為名,傳授“三從四德”、占卜、風水、算命等封建糟粕,堅決杜絕適齡兒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義務教育 。
(四)健全招生監管問責機制
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 。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違規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對違規的公辦學校,由區教體局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 。對違規的民辦學校,由區教體局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對違規參與招生的校外培訓機構,由區教體局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列入“黑名單”、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對違規違紀的個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對校長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或解除聘用關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
各學校要嚴格把握招生政策和要求,嚴格查驗相關證件、手續,到轄區派出所逐一核查學生戶籍信息,嚴防戶籍造假現象 。對在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中違規、違紀、舞弊等行為,擾亂全區招生秩序、引發群眾上訪事件發生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
(四)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學生家長切身利益,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人民群眾對公平公正的招生機制愿望迫切 。各鄉校要充分、深入、細致解讀當地入學政策,著力宣傳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舉措,回應人民群眾關切,積聚工作正能量 。負責招生和宣傳的人員,務必熟知政策規定,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點、難點問題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要引導廣大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樹立科學教育觀念,避免盲目跟風擇校 。
附件1:
教育部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 “十項嚴禁”紀律
1、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2、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3、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4、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
5、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6、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7、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8、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9、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10、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
附件2:
清苑區城區小學招生片區
戶籍必須在以下片區,方可按片區入學 。
1、清苑區第一小學:中心街以北、婦幼興貿路、建華胡同、中銀花園南北胡同以西、永春街以南、清苑北路以東區域;中心街以北、清苑北路以西、發展街以南、振興路以東區域;振興路以西、育紅西街以北區域 。陽光國際小區 。
2、清苑區第二小學:蓮池南大街以西、中心街以南(含中凱小區)區域;振興路以西、育紅街以南區域 。西顧莊和諧園社區、誠信園小區 。
3、清苑區第三小學:蓮池南大街以東、迎賓東路以北、長城南大街以西、發展街以南區域;蓮池南大街以西、中心街以北、婦幼興貿路、建華胡同、中銀花園東側南北胡同以東、永春街以南區域;清苑北路以東、永春街以北、發展街以南、蓮池南大街以西區域 。國稅局小區、東城佳苑小區、郵電局家屬院、陽光錦繡城小區、檀香園小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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