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本身就是騙局 預售遲遲不發貨貓膩( 二 )


我們舉個例子 , 比如說商家可能針對某件商品 , 預售的是一百件 , 但實際生產的卻只有七八十件 , 他們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消費者退貨 , 導致商品積壓 , 如果設置超長預售期 , 可以分批次發貨 , 把上一批顧客退的貨補到下一批顧客 。若是商家發現預售的數據不太理想 , 可能會編造一些理由單方面撤單 。
這些商家完全把消費者當成了試錯的小白鼠 , 如此行為 , 著實令人氣惱 。他們利用自己的經營優勢地位 , 制造一場預售的盛宴 , 將產品備貨的庫存成本、時間成本完全轉嫁給消費者 , 此種行為實質上就是不公平經營行為 。
消費者既然購買了預售商品 , 商家就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發貨 , 若是無故拖延發貨時間、單方面撤銷訂單、拒不退款發貨等都應該按照違法行為來處罰 ,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 商家需為此承擔退款、退還預付款并且支付利息、合理費用等法律責任 。
中消協也點名超長預售 。對于部分商家設置預售商品不退換、預付金不退等不公平格式條款 , 中消協援引相關法規稱 ,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 , 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 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
“預售不能凌駕于消費者合法權益之上 , 商家理應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敝袊鐣茖W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說 。
相關規則應進一步明確完善 , 切勿讓不法商家鉆了空子
近年來 , 隨著網購的普及 , 越來越多的人不愿意去線下實體店購物 , 而是選擇網上購物 , 網上購物不但方便還便宜 , 只是網購在給廣大的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 , 也帶來了很多安全隱患 。謝燕平說 , “在預售模式下 , 目前只有商品房預售規則趨于完善 , 在普通商品領域 , 尤其是針對網絡交易形式 , 法律并未做出明確限定 ?!?br /> 謝燕平表示 , 監管部門應發布合規指引 , 明確預售商品的種類要求 , 并根據商品類別 , 對預售期限做出限制性規定;加強對平臺和商家的監督 , 重點打擊“隱瞞預售”“強制退款”“貨不對板”等鉆空子行為 , 通過信用檔案、黑名單等方式對商家進行管理 , 進一步提高違法失信成本 , 也為消費者選擇提供參考 。
目前 , 也有一些平臺對此做出了規定 , 維護平臺安全有序 。
交易的過程中 , 消費者貌似一直處于劣勢地位 , 很多時候都任由商家決斷 , 若是平臺都能設置更便捷的投訴和糾紛解決通道 , 讓消費者更有底氣維護自己的權益 , 相信消費體驗才會和諧穩定 。
雖說大多數的情況下 , 消費者是認可商家的預售模式 , 但作為商家 , 也應當誠信經營 , 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 若是商家不信守諾言 , 只會令消費者寒心 , 店鋪經營也不會好到哪里去 。另外 , 作為平臺 , 也應該制定規則約束商家的行為 , 對商家推出的預售模式加強監管 。同時 , 還有必要出臺相應的規范性文件 , 更好遏制預售模式亂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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