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退繳,公積金退繳說明( 二 )


5住房公積金 退繳 手續單位因繳存基數申報不實多繳住房公積金或住房公積金補貼 , 向中心申請從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退回資金的業務 。
所需提供的資料:
一、填報《住房公積金單位多繳退款申報表》(加蓋公章) , 同時提供單位 *** 人***原件 。
二、按退款原因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1、未及時辦理職工停繳 , 需提供退休證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勞動關系調動的提供調動證明;
2、單位因職工繳存基數申報不實多繳的 , 提供職工實際發放工資的證明材料;
3、單位辦理一次性住房補貼退繳手續的 , 需提供當地住保辦審批的證明材料 , 表中“退繳資金處理方式”欄不需填報(按政策規定渠道退回) 。
6公積金可以退還嗎?是可以退回的 。
離休退休公積金提取
1、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原件及復印件;
3、無離、退休證的 , 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提供職工本人的***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 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公積金退繳,公積金退繳說明】(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 , 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 , 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 ,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 , 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 , 并出具提取證明 。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 , 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 , 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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