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標準汽車銷售合同范本( 二 )


八、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 , 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 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 , 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未盡事宜 , 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甲方(賣方):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省xx市經濟開發區東路9號
開戶行:中國xx銀行車站南路支行
賬戶:4300
乙方(買方):xx市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地址:xx省xx市xx區青年北大街42號開戶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
二、價款及支付方式:
總價款為人民幣:523.06萬元大寫:伍佰貳拾叁萬零陸佰元整
支付方式:由xx市xx銀行(貸款)支付514萬元 , 剩余90600元由xx市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支付 。
三、車輛交付:
(一)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
(二)交車地點:xx省xx市xx區青年北大街42號 。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四)交車時 , 汽車里程表數不得超過50公里 。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經雙方驗收 , 簽訂車輛交接書 。
四、車輛質量、驗收和維修:
1、關于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 , 乙方應在生產廠公布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但發生第六、(三)條事項時除外 。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 , 下同) , 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 , 下同)仍未排除故障 , 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無法使用 , 乙方有權退車 。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 , 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 , 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于質量問題及修理 , 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 , 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 , 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 , 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 , 或無有效發票的 , 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 , 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
7、由于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 , 或者由于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
質量問題 , 或者到公布、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 , 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
8、本合同簽訂后 , 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 , 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 , 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 ,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交付車輛 , 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 或擅自解除合同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 。守約方有要求無償修理、支付違約金、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等權利 。
1、乙方逾期支付價款 , 每逾期一日 , 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 ,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 不退還已付定金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
2、甲方逾期交付合同車輛 , 每逾期一日 , 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交付合同車輛超過1個月的 , 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 可要求甲方退還定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
六、爭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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