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應當( 四 )


3.節假日前要對凡有密件存放的地點進行檢查,如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
(四)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上網管理
嚴格遵守《某某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上網信息保密管理暫行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對辦公室的每臺聯網計算機實行物理隔離,嚴禁在無保密設施的計算機網絡中傳遞國家秘密 。不得在電子函件(電子郵件)、聊天室等傳遞、傳播、轉發或抄送秘密信息 。
(五)領導身邊工作人員的管理
1.領導身邊的文秘人員要注意檢查領導在外工作過的場所有無密件遺留;隨領導外出,要在離車、離會場、離住所時檢查文件有無遺失;領導開會回來后,要主動辦理密件的登記、收存手續 。
2.領導專用車輛不得隨意搭乘其他人員,領導臨時離車,車上有涉密載體時,駕駛員不得離車,確保秘密載體的安全;不得泄露領導需要保密的活動日期、路線等內容 。
(六)密件的復印管理
1.不得擅自復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復印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復印絕密文件和制文機關規定不準復印的密件,須經制文機關批準;復印其他密件,需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準 。
2.密件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 。
(七)密件的銷毀
銷毀密件時,應登記造冊,并經分管領導審批,銷毀時需由兩人監銷,不得將密件出售 。
三、發生失泄密事件,應及時追查并及時報告保密部門,盡可能挽回損失 。對造成危害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處理 。
保密工作制度范本(五)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
第二條: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個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秘密 。
第三條: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
第四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狀況銀行帳戶帳號;
2、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3、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4、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5、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戶和貿易渠道;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
第五條: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
第六條: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必須范圍的員工接觸 。
第七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 。
第八條: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 。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
第九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務必妥善保管 。如有遺失,務必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
第十條: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
第十一條:信息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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