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 商標許可證合同

本公約由_________(以次簡稱“許證方”)和_________(以次簡稱“受證方”)簽署 。基于許證方已在中華群眾民主國海內獲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種香煙的牌號備案,并有權 *** 上述牌號的運用承諾證;及基于受證方承諾博得在中華群眾民主國海內消費和出賣有上述牌號的香煙的權力;及基于許證方承諾依照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合伙籌備公約,承諾受證方消費和出賣有上述牌號的香煙(以次簡稱“主公約”) 。兩邊特此承諾下列條件:
之一條 設置
在運用本公約時,下列動詞應有下述設置:
1.1 “許證牌號”應為列于附表a中的牌號及其相映的請求號子或備案號子,在本公約靈驗功夫及中斷此后,此等牌號均應維持為許證方或它的隸屬公司的財富 。
1.2 “許證招牌”應為在附表a的第二局部列明的香煙招牌,以及按照本公約頒布的受權書中加以證明的其余許證牌號招牌香煙 。
1.3 “受權書”應是由許證方一位控制行政職員簽訂而寫給受證方的總司理一封信,信中訂明受證方將創造的許證招牌的特出規范和規格,受權發端消費及其出賣,并包括許證方覺得對此等消費及出賣有須要的材料,訴求或前提 。
1.4 “本領材料”的意旨應為許證目標受證方表露,用來消費和出賣的十足貿易神秘,特意常識,體味,本領及規格,并假設一切許證目標受證方作出的表露都是本領材料 。
1.5 “凈出賣量”的意旨為受證方在中華群眾民主國銷出的每種許證招牌香煙的總數目(囊括未付款局部),減去由于破壞,不陳腐或其余因為不許售出而歸還的香煙數目 。
1.6 “凈特準權運用費”的意旨為按照本公約受證方草率的特準權運用費,依照本公約中規則的比例及本領計劃,不扣除任何品種的任何稅金,用度或開銷(本公約第3.03節所述者之外) 。
1.7 “華夏”即是中華群眾民主國的地輿地區 。
1.8 “構成資料”的意旨為受證方消費許證招牌時運用的一切資料,囊括香煙,香料及其余成份等 。
第二條 賦予及前提
2.1 許證方按照本公約的條件和前提,賦予受證方在_________省創造和包裝承諾證招牌的獨家權力 。本受權的實質囊括受證方有權在華夏世界出賣受證方創造和包裝的“許證招牌”產物 。
2.2 在本公約靈驗期內,受證方應以更大的全力在華夏運用第2.01條賦予的權力 。
2.3 在本公約靈驗期內,受證方大概證方不應在_________省內計劃,簽署和議,大概參子任何對于不適合本公約的,或大概使受證方大概證方實行本公約規則的負擔的本領縮小的貿易買賣 。
第三條 特準權運用費及付款 ***
3.1 商量到受證方運用許證牌號和本領材料,受證方承諾向許證方付出按下列比例計劃的凈特準權運用費:每一千支香煙的凈出賣量索取運用費_________ 。
3.2 在本公約靈驗功夫,受證方應于每個日歷月尾之后三十(30)日內,以美元向許證方付出一切凈特準權運用費付款,該款應以郵匯情勢匯入由許證方指定的與華夏錢莊有交易接洽的海外錢莊帳戶內,每一次的凈特準權運用費付款應是付款前一個日歷月份內由受證方銷出或受證方受權銷出的許證招牌的出賣數目,不管受證方能否已從它的存戶獲得此等香煙的貨款,此種出賣數目應按照第1.05條決定 。
3.3 因為許證方收取本公約規則的凈特準權運用費應由許證方按華夏稅法在華夏交納的十足稅金,均委派由受證方以許證方的表面預扣和代繳,受證方以許證方的表面預扣和代繳的十足此種稅金,均應動作受證方應向許證方交納凈特準權運用費的一局部 。受證方以許證方的表面交納的十足此種稅金均應在交稅日子的十(10)天內將單子送交許證方 。這種單子均應附有以許證方為付款人的當局正式收條,收條并應指明與此種稅金交納相關的是哪一筆凈特準權運用費付款 。
3.4 每個日歷月尾之后十(10)天內,受證方應向許證方供給一份相關每種許證招牌的匯報,個中列明:
(a)消費的香煙數目;
(b)銷出的香煙數目;
(c)上一個月份內由于破壞,不陳腐或其余因為不許售出而從商場歸還的香煙數目.
3.5 每個日積年中斷后三十(30)天內,受證方應按照許證方有理訴求的情勢和精細實質,向許證方供給符合的文獻,列明在上一個日積年內接受證方股東會接受的在華夏海內運用于許證招牌的告白用度,歸納在上一個日積年內依照本公約規則的告白買賣,并表明其精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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