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8000卻有4000是績效工資 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的區別( 二 )


(2)醉酒駕駛屬于故意犯罪 , 行為人必須認識到自己是在醉酒狀態下駕駛機動車 。教唆他人醉酒駕駛的 , 成立教唆犯;明知他人即將駕駛機動車 , 而暗中在其飲料中摻入酒精 , 駕駛人不知情而駕駛機動車的 , 摻入酒精者也成立危險駕駛罪 。
三、量刑標準
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將危險駕駛罪作出如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處拘役 , 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 , 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 , 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 , 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 , 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 , 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 , 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 , 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br />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 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 , 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 , 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 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 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 , 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 處十日以下拘留 , 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 處十五日拘留 , 并處五千元罰款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 , 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 構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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