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嬴政為什么要留下趙高這個禍害?

原因很簡單,就是秦始皇帝從來沒有認為趙高是個“禍害” 。
先要說明一下的是:趙國不是閹人,也就是現在所謂的“太監” 。趙高的身世太史公司馬遷在《史記?蒙恬列傳》中說的很明白:
“趙高者,諸趙疏屬也 。趙高昆弟數人,皆生隱宮,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賤 ?!?br /> 寥寥數語,但信息量極大 。第一“諸趙疏屬” 。也就是說趙高是秦國宗室 。有人認為趙高的祖上是趙國的王族,由趙入質于秦,娶秦人為妻 。趙高出生于秦都咸陽,后來毀滅了秦國 。但這是不確切的,因為在《史記》中“諸”加上某個姓氏,一般都是指的本國宗室子弟 。比如《史記·田單列傳》中的:
“田單者,齊諸田疏屬也” 。
就指田單為田齊宗室 。所以說,趙高的第一個身份是秦國的宗室子弟,雖然疏遠,但卻是貨真價實,屬于“天子三門草鞋親”——這個對日后趙高個人經歷和秦國的歷史行程都是很重要的 。
第二個信息是“生皆隱宮” 。之前有人胡說八道,說“隱宮”是天閹,但這是不可能的 。據《云夢秦簡》中記載隱宮為國營的手工作坊,主要役使刑徒,趙高的母親有罪“被刑僇”,淪為刑徒,于是便在在“隱宮”打工,而趙高及其兄弟數人,便出生于這里 。又根據《張家山漢簡?戶律》,隱宮一詞到了漢代又被指稱在隱宮中服役的人 。
京劇《宇宙鋒》中趙高的扮相,完全不是閹宦 。
趙高的人生經驗本來是很尋常的,按他在秦始皇帝駕崩后的自述,就是:

“高固內官之廝役也,幸得以刀筆之文進入秦宮,管事二十余年……”
依照《秦律》,刀筆吏,也就是“史”,是可以世襲的,考慮到趙高的身世,不排除他的父親也是一位出身于“諸趙疏屬”的史,而趙高接班頂替后憑可能憑著自己的業務干練,成為了“宦者”,注意秦漢之際宦者是指的君王身邊的侍從,而不是后世意義上的“閹宦” ?!吧城鹬儭卑l生在秦始皇三十七(210B.C.),此時拒趙高進入宮為宦,已有二十余年 。據此前推二十一到二十九年計算,趙高進入秦宮當在秦王政八年到十六年之間 。此期間趙高抓住了一個機遇,那就是秦王政九年的“嫪毐之亂”,當時秦王政下令“及宦者皆在戰中,亦拜爵一級”,估計是在此期間趙高立了功,得到了秦始皇帝的抬舉,隨后平步青云做了中車府令 。
好了,下面就是特別有意思的內容了 。據《史記?蒙恬列傳》中記載:
“秦王聞高彊力,通於獄法,舉以為中車府令 。高既私事公子胡亥,喻之決獄 。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 。毅不敢阿法,當高罪死,除其宦籍 。帝以高之敦于事也,赦之,復其官爵 。”
中車府令就是后世的大清朝鑾儀使,之前和珅就是從這兒發跡起來的 。而趙高諸“私事公子胡亥,喻之決獄”,也就是說此時的秦始皇帝極為信任趙高,把自己最疼愛的小兒子交給他當學生,而趙高和胡亥此時皆無野心,師徒兩個人成天在一起研究法學 。因為自古君子不器,師徒倆在專業課上盡心,這就表示沒有權力欲 。但是不久,趙高出事了“有大罪”,至于什么罪過司馬遷沒有說,但是卻透露了三點:
第一,是秦始皇帝“令”蒙毅“法治”之 。而蒙毅和秦始皇帝的關系是十分的“親近”,《史記?蒙恬列傳》記載的是:
“而親近蒙毅,位至上卿,出則參乘,入則御前” 。
可知君臣二人的關系是師友;

第二,蒙毅不敢“阿法”,于是把趙高依法判了,判決結果根據秦朝“以爵贖罪”的規矩,趙高恐怕要丟了飯碗 。據《商君書·境內篇》記載:
“爵自二級以上,有刑罪則貶爵 。自一級以下,有刑罪則已” 。
爵位在二級以上的人,犯了罪就降低爵的等級,爵位在一級以下的人,犯了 罪就取消爵位 。前者屬于“降爵贖罪”,后者屬于“以爵贖罪” 。但是秦始皇帝認為趙高這次犯罪“敦之于事也”也就是說趙高這次“有大罪”,是辦事過于負責,矯枉過正 。于是赦免了趙高的一切罪過 。
所以說,在秦始皇帝的眼中,蒙毅是親信、自己人;而趙高是“敦之于事”的忠臣 。所以秦始皇帝對趙高即使不親密,也是十分的信任——說白了,趙高在秦始皇帝這里的表現就是“拼人品”,而不是“拼關系” 。
所以在秦始皇帝那里,趙高就是一個正直、無私、有才干的窮親戚,這種人,在任何一個領導人那里都會被當做“寶貝”,怎么可能被視為“禍害”?
輼辌車,秦始皇帝出行的居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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